2004.03.24
家畜疾病防治所委託動物醫院,執行流浪犬收容、代辦領養作業。但遭動物保育團體痛批規定流浪犬不論大小,統統結紮,導致小狗死亡,簡直是「草菅狗命」。
防治所回應,結紮是依農委會規定及議會決議辦理,但為減少小狗的死亡率,已調整做法,獸醫先將出生、未睜開眼的小狗,交民眾領養,等三個月後,再抱回獸醫處結紮,認養前必須填具切結書。(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