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06.07
中華日報(新營報導,28版)
台南縣環保局二月份起,交由三十一個鄉鎮市公所捕抓野犬至五月底,共捕抓1,637隻,其中自五月一日至六月十五日舉辦捕犬比賽,因此五月份由各鄉鎮市公所捕獲的野狗高達1,016隻。環保局表示,為了貫徹捕抓野狗的決心,將研訂捕犬日,交由民間捕犬,以隻計酬,以解決野犬為患的問題。
環保局三課沈課長表示,該局構思捕犬計畫,即訂定一天為全縣捕犬日,凡有人飼養的狗當日不得外放,若在外遊蕩的野犬,即可由民眾和清潔隊一起來捕抓,以達到全面捕抓野狗的目的。而由於捕抓野狗執行不易,即使清潔隊員全力捕抓,但因野狗繁殖力強,實在很難達到消除野狗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