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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7年地方政策 : 台東縣獎勵民眾捕犬卻無棄犬處置方式放任鄉鎮野放、活埋
     

    1997.09.07

    環保局要求各鄉鎮市公所加強捕犬,並奬勵民眾捕犬,送至台東市豐原垃圾場內所設的「 流浪犬之家 」,該局將支付捕捉費成犬300元,幼犬100元。

    但環保局目前仍無一套確切的野狗處理作業,而清潔人員奉命捕犬,卻又不忍為了私自賺取宰殺費狠心殺生,不得不另闢空間予以飼養,才會有「流浪犬之家」,但也因此增加垃圾場內管理人員及經費支出的壓力。除了台東市外,有的鄉鎮市公所將棄犬丟置在其山區垃圾場不管,有的甚至將狗活埋。(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