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09.28
環保署核撥700萬用於「人道處理棄犬」,希望改善棄犬捕抓與留置作業缺失,避免殘害犬隻事件再發生。
因現階段棄犬管理業務是由地方政府自訂「畜犬管理辦法」處理,北、高二市是由環保局的清潔隊捕抓、農政單位負責留置和處理,台灣省則是由環保單位捕抓、留置和處理。環保署希望未來後端留置和收容將均由農政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