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27
聯合報(金門報導,18版)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網站討論區爆料,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拿流浪狗當「搖錢樹」,故意不捕捉成犬結紮,任其越生越多,再捉幼犬「報帳」,賺取捕捉流浪狗獎金。這則留言獲得廣大回響,不到1天就有數百人點閱。防疫所否認這項指控,聲稱只「代辦」轉發捕犬獎金給各鄉鎮公所清潔隊、阿兵哥或民眾,不可能從中獲利,但承認幼犬的確比成犬容易捕捉。
縣政府建設局核發的捕狗獎金,依狗的體型和年齡來判別,2歲以上的成犬一隻600元、中犬300元、3個月以下的幼犬100元。去年12月核發的捕犬獎金為2萬9600元,其中成犬35隻、中犬10隻、幼犬56隻,幼犬被抓的比率高,是因成犬比較精明、活動力強,不易上當,放任成犬繁殖再捉幼犬領獎金是誤會。
防疫所指出,金門捕捉野犬業務主要靠各鄉鎮公所清潔隊配合執行,防疫所只設「流浪犬收容所」,每月養流浪狗的飼料費就要3萬元,被收容的狗超過7天未被認養,依規定就會被安樂死,去年安樂死處理660隻、認養66隻、協助民眾免費節育102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