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09.22
民生報(22版)
台北市長黃大洲指示環保局、建設局相關單位加強棄犬管理。除了修法、加強罰則外,也計畫將捕犬車從2輛增加到12輛,如此家衛所收容棄犬空間及焚化爐容量勢必不足。對此家衛所已擬定短中長期計畫。短期計畫縮短棄犬收容時間,有傳染病、未掛犬牌的棄犬將優先焚化,另外也將向環保署申請補助加強現有焚化設備火力。中期計畫則要配合農委會處理斃死動物(如病死豬)計畫,對於健康未患疾病,卻超過收容期限的棄犬,除供學術單位做實驗及民眾認養外,將作為提供業者製作骨粉、肉粉的原料。長期計畫則將配合北市設置焚化爐時程,預計民國87年起棄犬焚化就不必在家衛所處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