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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年地方政策 : 金門防疫所澄清「為獎金只抓小狗」的質疑
     

    2007.01.27

    網友投訴防疫所只捉小狗,放任成犬繼續流浪生小狗,以領取獎金。

    防疫所澄清,捕犬是由各鄉鎮市清潔隊負責,該所負責流浪犬收容中心,不負責抓狗,只是代替縣政府發放「獎金」,即補助抓狗者的作業費。縣府發放作業費的標準,幼犬每隻100元、中犬300元、成犬600元,去年共捕獲1,405隻流浪犬,發出作業費48萬2,900元。

    清潔隊表示,實際上幼犬確實較好抓,且縣府訂有畜犬管理自治條例,要求只能使用誘捕等「人道捕犬」方式,因此要以抓成犬為主,確實較困難。(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