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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3年捕犬相關事件 : 環局澄清 未懸賞捕捉流浪犬
     

    2003.01.09

    聯合報(台中市新聞,18版)

    外傳台中市環保局有意鼓勵市民捕捉流浪犬,「懸賞」一隻兩百元,連日來,不斷有動物保護團體和民眾向環保局抗議,甚至有遠自德國的電子郵件為流浪犬請命。據了解,民眾擔心一旦「懸賞」,可能會有不肖人士會在外縣市捕捉流浪犬來詐領補助,很不可行。

    環保局表示,環保局的專業捕犬人員和動物防疫所的流浪犬收容場所不足,動物防疫所打算委託台中市各動物醫院辦理流浪犬的收容管理工作,收容期間補助食宿費用,每隻流浪犬每天二百元,最多補助七天,期間另補助洗澡、清潔、除蚤等管理費用,每隻三百元,所謂「懸賞兩百元」應是食宿費補助的誤傳。

    環保局表示,為了防範危險,環保局絕不鼓勵市民動手捕捉流浪犬,只希望市民一發現流浪犬,就撥電話向環保局告知犬隻經常出現的時間和地點,由專業人員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