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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年收容所相關事件 : 收容棄犬 飼主:養狗應具執照
     

    2007.12.14

    中國時報(C3版,雲嘉南綜合)

    在太保市嘉太工業區經營機械業的李和川,8年前開始於廠房收容流浪狗,現在除了廠房外,另外還在中埔及番路設有養狗園區,共飼養了800隻流浪狗,每月花費50萬元;也成立了嘉義市保護動物協會,提供民眾參與收容流浪狗。

    對於北市府研議狗兒要有身分證,李和川強調,每隻狗都是生命,植入晶片無法解決棄養問題,往往流浪狗藉由晶片追蹤到飼主,但民眾一句「不想養了」,就什麼責任都沒了。

    因此他建議,政府應該研擬養狗執照,賦予飼主責任,可讓民眾更慎重考慮自己是否適合養狗。且養狗執照需登錄狗品種、數量等相關資料,管理單位可以定期訪視狗。如果發生狗不見了或狀況不佳,就可以取消飼主的養執照或追究相關責任,才能杜絕飼主棄養,造成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