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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年收容所相關事件 : 責任歸屬引爭議 宜蘭縣流浪狗 換清潔隊抓
     

    2006.12.12

    中國時報(C2版,宜蘭新聞)

    民眾反映野狗太多,縣府決心加強捕捉。日前協調會上,防疫所大吐苦水,副縣長林信華裁示捕捉流浪狗工作交環保局辦理。但環保局表示,依動物保護法流浪狗捕捉屬於農業局職責。

    防疫所表示,捕捉流浪狗工作,93年從環保局移交給農業局,連同業務移交的只有1個人、1部車和1年1萬元經費。因鄉鎮公所農政系統只有1名獸醫,捕捉野狗還得仰賴清潔隊幫忙。而獸醫很難指揮清潔隊員,所以通報案件往往推三阻四,雖然今年捕捉了近3000隻,街上卻到處可見流浪狗。宜蘭市長和冬山鄉長在縣務會議上,對野狗捕捉成效不滿,要求縣政府成立捕狗大隊,負起全縣流浪狗捕捉工作。

    環保局鄒局長表示,全台已有17個縣市,把捕捉流浪狗工作歸農業局。因中央主管機關是農委會,流浪狗收容中心也設在防疫所。環保署沒有編列預算,流浪狗不是廢棄物,縣府審計室也不同意清潔隊員捕捉流浪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