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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收容所相關事件 : 立法院經委會決議:農委會1個月內提出動物保護處設置計畫
     

    2009.11.12

    中央廣播電台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2日邀請農委會及環保署報告台灣流浪貓、犬的留置收容業務執行情況。由於許多流浪貓犬在公家的留置所中受到虐待,立委們大為震怒,最後經委會做成決議,要求農委會在1個月內提出設置動物保護處的計畫,否則拒審農委會的預算。

    經濟委員會邀請農委會就流浪貓犬的安置情況做專案報告,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受邀在現場播放影片。動物社會研究會理事長朱增宏指出,很多縣市政府的留置所,設在公墓、垃圾場或屠宰場旁,環境骯髒,還有不少動物受到虐待。研究會主張,流浪動物的收容、安置,不該由環保單位處理,應該由動物主管機關負責。朱增宏說:『(原音)我希望政府明訂一個時間表,關閉所有留置所,將所有動物保護業務工作回歸到動物保護機關,收容所管理要公開透明,不能像監獄、集中營一樣,最後要成立動物保護處,來統整促進整個台灣良好動物福利。』

    立委們看完流浪貓犬在留置所受虐的影片後也大為震怒,痛批農委會身為主管機關,卻放任這樣的事情在台灣發生。最後立委們作成決議,農委會必須在1個月內提出設置動物保護處的計畫,否則拒審農委會的預算。主席徐中雄說:『(原音)我們要求他1個月內提出設置計畫,可能要修法,修法我們會馬上處理,而且我們要嚴懲,收容所目前影片拍到那些虐待動物的公職人員,你領國家薪水,又虐待動物,你應該照顧的動物置之不顧,你想這東西我們能忍受嗎?』

    此外,決議也要求農委會在1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報告留置所的改善情況,並依動物保護法懲處失職人員,以及設置申訴專線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