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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捕犬相關事件 : 台南縣遛狗抽檢未植晶片罰!
     

    2009.06.08

    中華日報(南縣要聞)

    為落實寵物登記制度,台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本月起將下鄉稽查,到各熱門遛狗據點掃描,寵物若未植入晶片,飼主將會收到罰單,防治所提醒飼主要及早為寵物辦理晶片身分證。

    動物保護法寵物登記制度施行多年,成效不彰,真正願意為貓狗植晶片的民眾比例有限,其中無主的流浪狗和家犬的認定,界線模糊,很多人養狗卻不承認自己是主人,認定困難,防治所在進行稽查時,都會由警察人員陪同。

    這項稽查行動由臺南縣獸醫師公會、臺南縣各鄉鎮市公所動物保護檢查員、臺南縣警察局及所屬分局組成聯合稽查小組,檢查員稽查時會先以掃描器確認狗是否植入晶片、完成寵物登記,對未替狗狗植入晶片的飼主,將會先行開出勸導單,要求飼主於2星期內為狗植入晶片,之後予以追蹤複查,仍未改善者,將會處以新台幣3,000~15,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