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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捕犬相關事件 :  高市府:違法捕捉或毒殺流浪狗將受罰
     

    2009.11.23

    台灣時報(第11版,高市要聞)

    高雄市經發局動物衛生檢驗所表示,最近接獲民眾報案指稱疑有不明人士置放有毒餌料,導致飼養犬隻及流浪犬誤食事件,檢驗所因而呼籲民眾,如有流浪犬捕捉需求,應通報檢驗所派員前往捕捉處理,切勿私自放置有毒餌料,以免違反動物保護法而遭罰。

    動物衛生檢驗所表示,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任意傷害動物,民眾如有流浪犬捕捉之需求,應通報該所捕犬專線前往捕捉處理,不可私自放置毒餌或捕獸鋏進行毒殺或捕捉,違者將依動物保護法予以查處。

    另外,近來高雄市正進行滅鼠工作,民眾布置滅鼠餌藥同時,也應注意放置位置及加強管顧飼養犬隻,勿任意疏縱犬隻,除可避免影響公眾外,也可避免誤食餌料造成傷害及遺憾。

    檢驗所呼籲市民,如有發現違反動物保護法的可疑人事物,除可通報檢驗所外,也可直接請管區員警先予以查處,以有效即時遏阻不法,如有確實事證亦請檢具相關事證,向檢驗所檢舉。該所通報電話:07-2237213,捕犬專線:07-5519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