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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年捕犬相關事件 : 捕野狗專人移他用 議會抨擊
     

    1999.07.16

    中國時報(南投新聞,20版)

    南投縣議會鄭議長表示,縣府對於野狗咬人事件,應落實捕犬的工作,讓民眾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議員以多次口頭或書面要求縣府徹底消滅流浪狗,而縣府也說已經捕抓了數千隻野狗,但縣內大小巷依然處處可見野犬橫行,並帶來環保與噪音問題。

    鄭議長說,縣環保局編列兩名專職捕犬人員,更有100萬元的麻醉槍及捕犬車等設備,經費比鄉鎮市公所充裕,不應把責任推給他們;但縣府卻將兩名捕犬編列人員充當司機及其他工作,業務費也移作他用,民眾若被狗咬,投訴無門,除了怪縣長,可考慮申請國家賠償。

    環保局表示,捕犬的執行機關是鄉鎮市所,但環局已經聘請兩名臨時人員協助捕犬業務,每天到指定的學校附近捕抓野犬,不過其中一名已離職。環局指出,以六月為例,計捕抓353隻野犬,今年一至六月已經捕抓1,724隻野犬。且對民眾的陳請優先處理,並積極向環保署爭取經費,充實鄉鎮市公所的捕犬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