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5.01
因2/9-13春節期間,中途之家員工未按時餵食,造成狗吃狗事件。吉安鄉公所解雇負責管理的人員,將清潔隊長記二次處分。事後縣府召開緊急應變會議,將防疫所所長記過二次,股長記申誡一次,另已違反動物保護法處吉安鄉公所五萬元罰鍰。此外,並指定防疫所從5/1接管中途之家,於接管前提出具體改善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