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4
聯合報(18版,雲林縣新聞)
斗六市動物保護義工廖桂凰上週發現住家門口,遭人棄養2隻出生不久的流浪狗,監視器錄下棄養者是鄰居,她檢具證據向家畜疾病防治所投訴,防治所卻遲遲不查辦。她說,今年住家已被棄置5次,共20多隻流浪狗,讓她氣憤又無奈;有了動物保護法卻不執行,將難遏阻棄養行為。
防治所說,因動保業務繁重,人手不足,已受理廖桂凰檢舉,下周會約談棄養者,若查證屬實,將依動保法,至少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