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從收容留置開始 收容所與動物福利 行動參與 從1949以來 政策建言 討論與回應 最新消息 捐款支持
  • 看事件
  • 看法規
  • 看施政
  • 2003年捕犬相關事件 : 野狗侵入校園 各方面意見紛紛 環局;用噴漆作記號懲罰狗 將觸法
     

    2003.05.03

    民生報(中彰投新聞,26版)

    針對校園流浪狗與民眾進入校園遛狗,國立中興大學森林系研究所一年級鄭姓學生說,因為同學會主動餵食小狗,使得校園裡有不少流浪狗,萬一野性大發,可能攻擊人,造成潛在的危險。校方先前曾請捕狗隊捕捉,但仍有「漏網之魚」,應該制定一套管理辦法,或是由學生「認養」照顧。

    南投縣的學生家長劉先生認為,學校是學生學習的地方,和動物相處也是學生學習的一環,從如何關懷動物的角度來看,流浪狗也是可用的教學資材,校方過度驅趕流浪狗,對學生而言,並不一定是良好的示範。學校應該在教導如何愛護動物的時候,也教導學生如何觀察有野性的流浪狗,以避免發生浪流狗攻擊學生事件。

    至於家犬方面,劉先生表示,學校可以基於維護校園衛生的立場採取適當的管制措施。

    彰安國中陳老師表示,校園有流浪狗會產生衛生和安全的問題,學生那麼多,實在不能發生什麼閃失,所以門禁要嚴格,由於目前仍很少人會隨手處理狗的排泄物,所以校園最好還是不要開放民眾遛狗。

    芬園國小吳老師說,流浪狗很可憐,這不是牠們的錯。因為被遺棄,對人的防衛心較重,一旦學生去逗牠,可能被咬。所以學校很認真在趕流浪狗,也請清潔隊來抓,且提醒學生不能餵狗,有得吃牠們就常來,那會很麻煩。

    台中市環保局張局長表示,戶外的犬隻,只要有攻擊性或成群結隊,對人構成潛在威脅,無論出現在馬路、空地、校園,不管有沒有人飼養,只要有人提出陳情,環保局就會立即出面處理。他說,目前環保局捕犬隊的編制有四人,除了積極處理民眾的陳情案,在列管區巡邏之外,大部分的時間,都處於待命狀態。

    如果有寵物或野犬入侵校園,並對學校師生及環境衛生造成危害,校方可以請求環保局前往處理。張局長強調,用噴漆作記號「懲罰」狗狗的作法並不妥當,此舉已觸犯動物保護法。另外,捕犬的工作很專業,一般民眾最好不要自行捕捉,免得被狗咬傷、進而致病。

    根據統計,台中市捕犬隊平均每個月捕抓「野犬」二百隻,其中,只有少部分被民眾領回,不過,飼主將因此被告發,並罰款一萬六千元。至於無主的流浪狗,則全數交由動物防疫所作健康檢查,進一步作收容的評估。

    環保局希望民眾到公園、學校、空地遛狗時,能夠為狗戴上項圈、口罩,並隨身攜帶處理犬隻排洩物的清掃工具,才不會引人反感。另外,校園要減少野犬的入侵,更應避免任意餵食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