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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捕犬相關事件 : 捕狗掀民怨桃縣三級制分緩急
     

    2010.09.10

    中國時報(桃園報導)

    捕捉流浪犬的業務,究竟是要回歸動物防疫所,還是由清潔隊繼續執行?桃園縣府九日召開公聽會,縣府明訂捕犬三級制度並強調不主動補捉,而接獲捕捉通報也需要先掃描晶片,釐清犬隻是否有人飼養,以免造成更大民怨。

    桃園縣動物防疫所將捕犬案件分為三級,犬隻攻擊人、及動物重傷臥倒路邊為第一級。第二級為犬追車追人、犬隻噪音、犬隻影響環境衛生。第三級為單純遊盪犬隻、犬隻棄養要求代送,依輕重緩急來執行。所長傅學理強調,目前還是委託清潔隊來代執行,強調不會主動去抓狗,而是否要回歸主管機關,則將彙整各界資料由縣長來決定。

    桃園縣推廣動物保會協會於日前到縣府陳情,訴求終止濫捕並且將捕犬業務回歸動保機關。執行長鄧巧玲表示,業務回歸到防疫所即使面臨人力、經費不夠,若夠受重視,這些問題都將被解決,不過近一個月,動保團體只看到清潔隊亂抓、手法不人道,造成犬隻受傷,甚至收容所爆滿而引發狗吃狗的情況,盼縣府要「對焦」解決問題。

    龜山鄉賴小姐說,她的狗兒有植晶片、打疫苗,全符合規定,卻因一通檢舉電話被清潔隊抓走,周二下午被抓、隔天打電話到公所詢問,得到的答案卻是不知有無捕狗通報,周四被通知狗兒在新屋鄉動物保護園區,全身都是傷。

    對此龜山鄉公所解釋,由於鄉公所只能從晶片掃描機上檢查犬隻是否植入晶片,並沒有辦法得知犬隻主人的聯絡電話及地址,因此就會依動物保護法,把狗兒送到新屋鄉,由動物保護園區依據晶片號碼,通知犬隻主人前來認領,並非不跟飼主聯絡。

    平鎮林小姐對於清潔隊設置誘捕籠也有意見,她說,誘捕籠很有可能將家犬一併捕捉。平鎮清潔隊員確有苦難言,表示本身也不願意執行這項任務,為了顧及人員以及犬隻安全才會以此方式捕狗,絕沒有主動抓狗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