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01.15
中央日報(6版)
高市衛生局長呼籲市民,不要聽信「冬令進補」的說法,去吃含有病毒或細菌的狗肉,以免罹患各種傳染病。
林局長指出,一般香肉店出售的狗肉,多來自無人飼養的野狗,這些狗終日流浪街頭,爭食垃圾堆中剩飯殘羹,或腐屍敗肉,極可能帶有導致各種傳染病的病毒、細菌,其中最可能的為引起肝病的過濾性病毒。有許多病或死狗,也被宰狗者拿去殺烹後變成香肉出售,其肉可能已產生毒素,食用後可能引起食物中毒或上吐下瀉、高燒。
呼籲民眾,在市場出售的豬羊牛肉,都是經過詳細衛生檢查,確認無病後,使准出售,帶傳染病菌的牲畜,是禁止宰殺販賣的。狗肉在販賣前,不能經由衛生檢查,對健康的危害尤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