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01.16
環保署長趙少康表示,狗的繁殖率很高,光靠捕犬隊是不夠的。建議政府引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規定,民眾飼養危險動物,未盡看管之責者,可處3日以下拘役;但與會人士認為,將狗視為「危險動物」會有爭議。
綜合官員意見,認為狗籍應予管理,無主野犬可委託民間執行捕抓工作。(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