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05.29
民生報(18版)
根據本報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有8成6受訪者認為目前野貓、野犬太多;對於動物保護法草案規定18歲以上才能飼養寵物,有6成6受訪者同意,2成4受訪者反對。對任意棄犬的飼主,有9成3的受訪者認為應處以罰鍰,僅5%的受訪者反對,且教育程度越高,支持應對任意棄養寵物的飼主處以罰鍰的比率明顯越高,有沒有養過寵物,對此問題的看法沒有差異。
雖然近日發生野犬咬傷小孩的事件,但僅有3成同意應把咬傷人的狗處死,其中尤其以60歲以上、男性比例偏高;但有6成的受訪者反對將狗處死。至於那隻狗的主人是否應負刑責,不分性別、年齡、教育程度,有8成以上受訪者表示同意,表示「非常同意」比率更高達6成8。
另外,問到受訪者以前飼養寵物的去處,有3成8受訪者表示寵物已死亡,4成受訪者表示將寵物送人,有1成以上受訪者表示寵物自行走失。這個結果與歷來調查顯示野犬大多是人們棄養對照,甚堪玩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