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02
聯合報(台北報導)
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6/1起進行犬隻未辦理登記及未施打狂犬病疫苗大執法;下午3時至5時,在大佳河濱公園兵分三路實施稽查,共稽查28件(23名飼主);其中15件沒植晶片,14件未施打疫苗。
依動物保護法規定,本月起,若飼主提不出犬隻植晶片或施打狂犬病疫苗證明,將被處3,000元及1萬元罰款。
動檢所所長嚴一峰表示,對稽查到未植入晶片或未施打狂犬病疫苗飼主,先開立勸導單,要求飼主在兩周內完成登記證明,且主動回報動檢所,逾期飼主就會收到罰單通知書。
有飼主表示,因犬隻未滿四個月或獸醫不建議施打(如長腫瘤)等,動檢所仍要求補件證明。
飼養波士頓犬的方先生說,假日帶狗在河濱公園休閒,稽查根本就是擾民,有誰平常會帶著狂犬病施打證明,供稽查員檢查。
被開勸導單、養三頭長毛臘腸的劉小姐也說,因北市本月植晶片有優惠,她還想說這幾天帶狗去植晶片,沒想到就被稽查到。飼養兩頭柴犬的林先生說,他贊成嚴格稽查,不然太多飼主不負責任,才會有那麼多的流浪狗。
嚴一峰說,即日起會聯合各警分局及各區清潔隊捕犬小組,實施聯合稽查任務編組,目前已排定包括華江雁鴨公園、中正紀念堂、榮星公園、大安森林公園等地,採不定期方式稽查。
為鼓勵飼主為寵物進行登記,原本需要800元(未絕育1300元)的寵物手續登記費,即日起將補助免費晶片、登記費,飼主只需支付250元手續費即可完成登記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