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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年地方政策 : 台中市畜犬管理計畫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公布
     

    1999.10.11

    市長擔任召集人,建設局長為副召集人,由11~15委員組成,成員包含縣府財政、建設、民政、警政、衛生、環保及教育單位,獸醫師公會及執業獸醫師,相關學者專家,保護動物民間團體。

    任務如下;

    (一)健全畜犬管理制度,激發飼主責任感,保障畜犬之基本條件。

    (二)宣導畜犬管理之相關法令,建立畜養犬隻之管領人、所有人或販 賣業者守法之自律行動。

    (三)研商畜犬登記與註記之施行要點,規範管理系統。

    (四)發動畜養者及相關業者自動自主精神,推動畜犬登記工作。

    (五)規劃、協助建立收容中心,有效解決棄犬之處理問題。

    (六)負責協調、溝通及促進各界對畜犬管理工作之了解、支持及困難 題之解決。

    (七)其他有關畜犬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