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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3年捕犬相關事件 : 無配套前 清潔隊暫緩捕犬 鄉鎮公所拒載送流浪犬 任憑狗挨餓受凍瀕死亡
     

    2003.12.17

    聯合報(南縣焦點,17版)

    台南縣鄉鎮市公所清潔隊聯誼會因捕犬還兼送犬,嚴厲抨擊環保局權責不分,把清潔隊當成「人力支援課」,並堅持縣府未作好捕犬的相關配套措施前,清潔隊將拒絕配合捕犬。

    環保局技正更建議農業局應成立捕犬隊,並將全縣分成5個行政區,捕犬隊到各行政區捕犬時應先通知當地清潔隊,以利派員協助。

    東山鄉清潔隊長強烈表示,動物保護法明文規定,流浪狗是動物,其主管機關是農業單位,動物相關的疾病防治是防疫所主管,根本與環保局沾不上邊。清潔隊沒有晶片辨識器,抓到家犬麻煩大,他並抨擊縣長,下令清潔隊捕抓流浪犬根本是違法。

    此外 縣環保局要求各鄉鎮市清潔隊捕抓到流浪狗,本月起自行送到流浪動物之家。但因部分鄉鎮不願運送,隨意關在垃圾場戶外滿是糞便的鐵籠內,沒水沒食物也不管,十多天來任其挨餓受凍甚至死亡。雖有清潔隊自掏腰包給狗飲水及剩菜剩飯,但根本不夠。

    關懷動物協會義工表示,鄉鎮市公所沒有專門收容設備及管理人力,過去環保局都在幾天內載送,流浪狗雖沒水沒食物還不致重傷死亡。現在有部分鄉鎮公所在月初捕抓的狗,至今還關在狹小籠子內,即使經提醒而提供食物,但因籠子簡陋,無法清洗,狗通常都睡在屎尿上,食物與排洩物一起吃下肚;最近溫差大,籠子都放在屋外,白天太陽晒,晚上寒風吹,非常不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