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24
關懷台灣流浪動物聯盟質疑市府家畜所,流浪狗被捕捉後關在隔離區的作法,違反動物保護法,隔離區與「等死區」無異,與國外對待新捕捉到的狗先關在「觀察區」的人道作法有別。他們主張流浪狗政策應以「絕育」替代「撲殺」。
家畜所表示,動物收容檢疫中心係參仿歐美先進國家設置,大多僅開放領養區,至於隔離區並不開放供民眾參觀。原因在於減少動物不必要的干擾及動物疾病衛生管控等因素。如果是愛犬走失前往尋找的民眾,只要表明來意,均可於工作人員陪同下進入隔離區,並無所謂「刁難」民眾情形。(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