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8
自由時報(南縣焦點,A13E版)
學甲鎮公所清潔隊捕捉流浪狗,遭民眾投訴用拖的、很不人道,並擔心被捕捉的狗兒恐成香肉料理。投訴民眾認為,小狗為了逃避捕捉而躲起來,公所人員還用拖的,在小孩面前做壞榜樣,擔心捉到的狗被煮成香肉,台灣應參考其他國家禁止殺狗。
學甲鎮公所清潔隊長表示,鄰近鄉鎮曾發生流浪狗咬死人事件,清潔隊基於安全及環境整潔等考量,只要民眾檢舉或發現流浪狗,即會派員捕捉。因以最簡單的捕捉網捕捉,狗兒掙扎難免會拖拉,但捕捉到的流浪狗,絕不會淪為香肉,也會盡量避免在小孩子面前捕狗。
家畜疾病防治所動物保護課長汪課長指出,農委會每年都會辦理鄉鎮公所捕犬人員訓練,並給捕犬證,由於狗兒被捕捉過程中會驚慌,捕犬人員也有被攻擊的危險,難免會有強拖的情形,各鄉鎮捕捉的流浪狗都會送到流浪動物保護之家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