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04.21
中國時報(5版)
新環境基金會20日在立法院舉辦「狗年旺旺—流浪狗何去何從」公聽會,與會人士一致譴責國人飼養寵物心態錯誤,將養狗視為財富象徵,但遇到狗生病或無暇照顧,就將狗棄養。
台大獸醫系講師葉力森接受農委會委託研擬動物保育法草案,他在會中表示,草案中將規定養狗的人,必須至相關單位登記,並在狗皮下植入微晶片,同時規定飼主把狗帶到公共場所時,需套上狗鍊;有關單位在逮捕野狗後,將依微晶片找尋飼主,並將向飼主收取一筆押金,等到飼主替狗結紮後,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