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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4年捕犬相關事件 : 野狗歸誰管 三方吵不停
     

    2004.02.12

    自由時報(台南縣新聞,13D版)

    中央部會為解決流浪犬捕捉業務的歸屬問題,農委會及環保署雙方爭執不休,而戰火也延燒至地方,究竟該由防治所或環保局主政,迄今仍僵持不下。

    法制課長表示,依她個人的看法,根據動保法,中央權責單位為農委會,流浪犬的捕捉,係為家畜疾病防治所業務,環保局並非法律掌管單位。防治所技正則再三強調,動保法內並未明確規定其範圍,而且該業務的歸屬,尚有疑問待釐清,畢竟動保法內並沒有條文詳述該由誰來捕犬。

    七股清潔隊長說,七股面積比台南市還大,卻只有廿位隊員,需要清運、轉運垃圾、清水溝等,工作繁重,很辛苦,又得捕捉流浪狗,也沒有專業捕犬器具,河川地範圍那麼大,那捉得到狗。被捉到的不是病狗、就是幼犬。最後,與會的東山、新市、七股及歸仁清潔隊長均建議,縣府應比照台南市,最好成立捕犬大隊,全權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