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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4年捕犬相關事件 : 捕捉流浪狗 暫由清潔隊支援 農業局將爭取經費添購器材
     

    2004.02.12

    中國時報(南縣新聞,c2版)

    捕捉流浪狗到底是縣環保局業務還是家畜疾病防治所要負責,兩單位十一日在縣府召開的流浪犬捕捉及分工會議,仍堅持不是主管單位。但因縣府並未成立捕犬隊,縣長室主任表示,依動物保護法規定,並未明訂捕狗業務職掌機關,縣府將研究法令及實際情況後畫分權責,在未訂出辦法之前,暫時仍由縣環保局委託各鄉鎮公所清潔隊支援,農業局及防治所則爭取經費為清潔隊員訓練及添購器材。

    由於七股流浪狗咬死人國賠事件發酵,各鄉鎮公所清潔隊對於捕捉流浪狗不只興趣缺缺,且認為協助捕狗實在吃力不討好。七股鄉公所清潔隊長表示,七股鄉面積比台南市還大,廿名清潔隊員要清運垃圾、維護環境衛生,業務繁重,沒有專業訓練及器械實在力不從心。東山鄉公所清潔隊長也認為,縣府應釐清捕捉流浪狗權責,既要捕狗,就要提供專業訓練及器具,而非出事了由公所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