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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7年捕犬相關事件 : 利誘民眾捕犬 卻無解決棄犬方式 環局業績成為地方壓力
     

    1997.09.07

    中國時報(台東報導,17版)

    台東縣環保局呼籲各鄉鎮市公所加強執行捕犬作業,並以奬勵方式,希望民眾配合協助捕犬,並將之送至台東市豐原垃圾場內所設的「流浪犬之家 」,該局將支付捕抓費成犬300元,幼犬100元。

    台東市公所表示,豐原垃圾場之所以會有「流浪犬之家」,原因是環保局目前仍無一套確切的野狗處理作業,而清潔人員奉命捕犬,卻又不忍為了私自賺取宰殺費狠心殺生,不得不另闢空間予以飼養,但也因此增加垃圾場內管理人員及經費支出的壓力。但根據了解,除了台東市外,有的鄉鎮市公所除將棄犬丟置在其山區垃圾場不管,任其亂扒垃圾外,有的甚至以活埋的方式,在其鄉內的垃圾場將野狗處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