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03.13
中國時報(台中焦點,13版)
為加強縣內畜犬管理及環境衛生,石岡鄉公所特製家犬識別牌3000個,養狗民眾可持身分證、印章向清潔隊申請,否則未掛識別牌的家犬,一律視同野狗捕殺。
往後若是清潔隊捕捉到家犬,可根據識別牌上的編號,通知飼主領回,但須繳納200元作業費及代管費用,若5日內未洽領,則視為棄犬撲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