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無國界】                                            

 

兩種觀點:文化V.S.文明、經濟動物V.S.非動物   

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發言參考     2002/6/14

今天主辦單位動物社會研究會在此提出的現象,昨天在東森新聞引用CNN的一則「趣味」報導中披露出來,在新聞畫面裡,介紹「香肉美食」的韓國人對記者說:「我們吃狗肉就跟你們吃豬、牛肉等是一樣的」。

這個常見的辯解邏輯裡面可以得到兩個部分的訊息:
第一, 文化是一種生活方式,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不應當將西方的文化強加於特定的文化上,也沒有哪一種文化是正確的,要強勢逼迫其他文化接受;
第二, 狗在韓國的意義是所謂的「經濟動物」,不是我們社會裡大多數人認知的「陪伴動物」。

今天我們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在這裡關切這件事,從和平的觀點來看,有以下幾點看法:
一、 我們確實同意不應存在有強勢文化壓迫弱勢文化的現象,我們認為「文化」並無高低優劣之分,生活方式應當是一種可以被尊重的選擇,應當要充分理解與尊重不同的文化。但是,我們應當從文明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文明不同於文化,文明是一種能夠將人類帶往更理性、和平與相互尊重的美好未來,文明應當是提昇人類的精神與生活品質的價值,這裡面可以包含不同的文化,但是文明是跨越文化的普世價值,包括人道、人權、尊重與愛等等的共同標準。
從公布的錄影帶中拍攝到的畫面,我們看到的是人類對待動物的虐待與不人道,這就不是文化層次的問題,而是文明的問題,我們關注的不是對哪一種特定動物的宰殺,比如一般人常說的「吃狗肉是不文明」的這種說法,我們關注的是人類對於動物的粗暴虐待之非理性,台灣或許也存在這種不文明的行為,例如先前動物社會研究會出版的「人飼料•飼料豬」一書中的虐待私宰豬隻行為,我們檢驗的價值是一樣的,因此今天在這裡,我們也不是在批評韓國這個國家或是文化。

二、 姑且先不論人強加於動物的分類或是對其生命有不同的處理對待方式,以現有的分類來看,所謂「陪伴」、「野生」、「表演」、「實驗」、「野生」等,只是在強調動物相對於人類所具有的某部分特定的「功能」,而非回到動物本身為主體的角度,並尊重動物的生活方式,因此,人類對於動物的分類與利用原本就是一種暴力。

如果我們將動物定義在經濟動物的商品化基礎上,人類已經將動物的生命價值去除,我們消費的只剩下肉與皮這種「去生命化」的商品而已。在錄影帶中我們看到交易中「How Much?」的部分,動物本身的生命價值完全無法在價格上計算。同樣的,到了消費者的餐桌上,只有在變成「肉片」的情形下,消費者才不會感到自己在消費的其實是一個完整的生命體。

三、 更可悲的是,錄影帶中宰殺與虐待的情事,使得這些狗不僅完全不是「陪伴動物」,甚至連「經濟動物」都不如,他們的生命是「次級於經濟動物」的,人類對待他們先虐待、後宰殺,是「一個生命、多重屠殺」的行為。

我們不僅止強調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尊重與和平,也應當開始重視人與環境之間、人與動物之間的和平與尊重,過去特定地區的人類或許有生存營養上的理由必須食用狗肉,但是當科技進步的今天應當有其他的方式可以克服的替代方案可供選擇,而過去人類在取用我們大自然間的動植物維持生命時,也僅僅維繫著食物鏈的質量平衡,並非今日在人口遽增與全球化經濟趨勢下的過度利用,過去要求的是取暖禦寒或基本溫飽等基本的生存問題,今天人類已經可以透過衣服或其他食物解決基本生存,卻進而要將狗肉便成為美食享受的高級消費,這就已經不是文化可以說服的藉口了。人類對於其他物種以及我們生存的環境應當心存尊重,適度取用,這才是文明向前進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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