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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彰化縣北斗鎮清潔隊」留置所 [2009/11/18]
提供者: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地點:北斗鎮公所清潔隊(與北斗鎮木球專用場共用同一大門)

環境描述:清潔隊位於北斗鎮「木球專用場」內,大門口無任何「停車登記」或「禁止入內」標示。進入大門後右手邊有一間辦公室,牆上懸掛「公告—非本所公務車輛及人員禁止進入本場 北斗鎮公所製」。留置所位於停車場後方。

右手邊廚餘桶旁,有一區以鐵網圍起、狹長型的狗舍,空間夠大,但地板有排泄物,鐵網內部未再隔開,所有狗混養,共計有4隻成犬、2隻幼犬。幼犬躺在放乾狗糧的盆子內,其中一隻成犬有嚴重皮膚病,另一隻眼睛有大量的異常分泌物,所有成犬都很瘦。

左手邊稍遠處的空地上則有九個籠子,籠子上方蓋鐵皮、三面以廣告看板圍住,另一面敞開,鐵籠旁拴綁7隻成犬,其中有三隻是純種狼犬,一公二母,兩隻母狼犬狀況極糟,奶頭下垂有生育過的跡象、皮膚病嚴重、眼睛有大量異常分泌物、精神萎靡、髖關節異常。有一隻黑色中型犬已死亡,躺在籠旁,屍體上有大量的蒼蠅、頭部有一傷口。其餘犬隻均極度瘦弱(可看到胸腹肋骨突起),也均有皮膚病。

正在看狗時,一穿藍色格子上衣的清潔隊員衝上前來要求馬上離開。我們表明「只是來看看狗」,隊員發怒表示:「不給看狗。如要認領,要先去鎮公所登記,才能再過來這邊領。」

我們不願就此離開,並告知有一狗死亡,同時拿出相機開始拍照,該名隊員大喊:「把大門關起來,不可以讓他們離開!」「那隻狗昨天就死了,我們會處理。」接著以食指鉤住狗的項圈,拎起已僵硬的狗屍體,套麻布袋,丟棄在廚餘桶旁。

我們開車駛往大門口,卻發現大門已繞上鐵鍊和大鎖。經要求,並表明限制行為自由違反憲法及人權,但清潔隊員仍然不願開門。

一段時間後,2位警員及北斗鎮公所主任秘書林世明前來,警員察看了我們的證件,希望兩方自行協調。林主秘表示瞭解動保團體的要求,同意清潔隊員抓到狗後應盡快送交收容所,也表示會盡快在一個月內改善北斗鎮清潔隊的動物留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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