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從收容留置開始 收容所與動物福利 行動參與 從1949以來 政策建言 討論與回應 最新消息 捐款支持
  • 關於本網站
  • 從收容留置開始
  • 調查影片
  •  
    彰化縣─埤頭鄉
     
     
     

    ■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清潔隊

    捕犬勤務依據:民眾通報才會去捕捉,不一定什麼時候出勤。有些是民眾先抓好,或要棄養的請他們去收走。

    捕犬作業標識:駕駛白色貨車,車身標示埤頭鄉公所,人員有穿背心。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無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捕捉後會先放在公所後面的清潔隊車輛停車場內,等累積到十多隻再一起送到員林鎮流浪犬收容中心。

    ■負責單位說法:

    受訪者表示,通常都是民眾通報才會捕捉,大部分是有病的流浪狗,有些則是民眾先抓好再請他們去收,或是有的家犬生了一窩小狗無法養,就請他們去帶走。由於員林收容所路途遙遠,所以都會累積到十多隻時,再一起送去。平時就先放在公所後面的清潔隊車輛停放處,用籠子關起來,餵狗吃廚餘。民眾如果要找狗,需先到公所通知清潔隊,請他們開門才能進入。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留置所位置:埤頭鄉斗苑西路 138 號,就位於公所後面的清潔隊車輛停放處,位置在市區,不算偏僻。

    第一次訪視時,整個停車場除了一隻狗在空地上走動外,不見有任何籠子(見圖一、二)。

    圖一、二:停車場內只有一隻狗在垃圾堆中找食物。

    ■完整檢視:過去‧現在-台灣犬貓收容留置所影像
     
    回鄉鎮選單回全台選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