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清潔隊
◎捕犬勤務依據:民眾通報才會去捕捉,不一定什麼時候出勤。有些是民眾先抓好,或要棄養的請他們去收走。
◎捕犬作業標識:駕駛白色貨車,車身標示埤頭鄉公所,人員有穿背心。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無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捕捉後會先放在公所後面的清潔隊車輛停車場內,等累積到十多隻再一起送到員林鎮流浪犬收容中心。
■負責單位說法:
◎受訪者表示,通常都是民眾通報才會捕捉,大部分是有病的流浪狗,有些則是民眾先抓好再請他們去收,或是有的家犬生了一窩小狗無法養,就請他們去帶走。由於員林收容所路途遙遠,所以都會累積到十多隻時,再一起送去。平時就先放在公所後面的清潔隊車輛停放處,用籠子關起來,餵狗吃廚餘。民眾如果要找狗,需先到公所通知清潔隊,請他們開門才能進入。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留置所位置:埤頭鄉斗苑西路 138 號,就位於公所後面的清潔隊車輛停放處,位置在市區,不算偏僻。
◎第一次訪視時,整個停車場除了一隻狗在空地上走動外,不見有任何籠子(見圖一、二)。
■完整檢視:過去‧現在-台灣犬貓收容留置所影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