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清潔隊承辦,但委託一對夫妻捕抓。
◎捕犬勤務依據:清潔隊受理通報,每週二、五捕犬,委外由一對夫妻負責捕捉。
◎捕犬作業標識:委外人員會佩載名牌。駕駛一般貨車,無車棚,車上放籠子。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清潔隊不肯說明付給外包的人是多少費用。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受訪者說是防治所,位於民雄,應是指民雄收容所。
■負責單位說法:
◎清潔隊受訪者表示,捕犬業務由清潔隊受理,但委外由一對夫妻負責捕捉,每週二、五捕犬,只要是在路上遊盪的就會捕捉,捕到後會先由清潔隊登記隻數、地點、犬隻資料等,再送到防治所,收容時間到,沒人認養就會處理掉。委外的人出去捕捉會佩載名牌,所以他說絕不可能亂來。
◎公所網站上有此一公告:本所清潔隊加強派員補捉流浪狗,以維護市民安全及環境衛生,敬請市民配合,並請市民不要亂飼養野狗。http://taibao.cyhg.gov.tw/news/index-1.asp?m=9&m1=12&m2=10&id=342
◎另外便民服務還可直接線上申辦要求捕犬。http://taibao.cyhg.gov.tw/message/index.asp?m=99&m1=6&m2=88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請看民雄鄉嘉義縣流浪動物收容所訪查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