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委外。
◎捕犬勤務依據:每天都會出勤捕犬,處理民眾通報案居多,也會主動巡邏捕捉。
◎捕犬作業標識:駕駛白色車輛,有黃色警示燈。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無。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澎湖縣流浪犬收容中心(烏崁流浪犬收容中心)。
■負責單位說法:
◎公所受訪者表示,整個澎湖縣的捕犬業務都是由政府外包給廠商,各公所沒有編派捕犬人力。
◎委外捕犬廠商表示:澎湖多年來都是他們在負責捕犬,每天都會出勤,市區的狗就用捕犬網或捕犬桿,人少的郊區就去擺誘捕籠,捕到的狗都直接送到烏崁流浪犬收容中心。捕犬車是白色的,有兩個黃色警示燈,全澎湖只有這一台是合法捕犬的車輛。除非重病、皮膚病情形達30%以上、或兇猛的狗會安樂死,其他的大部分會一直飼養著。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請看馬公市訪查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