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清潔隊委外。
◎捕犬勤務依據:有人通報才通知委外人員來捕抓。
◎捕犬作業標識:沒有任何標識。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委外的以隻數算錢,但多少錢不願說明。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民雄收容所。
■負責單位說法:
◎清潔隊受訪者表示,捕犬是委外,有人通報才請他去抓,抓到後送交防治所清點製表,清潔隊再依此以隻數算錢給此人。委外人員捕犬時並沒有任何標識。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請看民雄鄉嘉義縣流浪動物收容所訪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