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清潔隊。
◎捕犬勤務依據:有民眾報案野犬聚集才會去抓,不會主動巡邏
◎捕犬作業標識:駕駛垃圾車,車身標示三灣鄉公所,身穿清潔隊制服。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無。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三灣鄉垃圾場野放。
■負責單位說法:
◎狗抓到後送垃圾場野放就會一直養著,絕不會處死。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垃圾場位置:沿台3線經過大和村,走外環道上坡,過左邊一處2、3層樓的水泥樓房,前行約2、300公尺處,左邊有車身大小的小路,路口左右兩邊各有一個凹凸鏡。沿小路往山下直走到底,為垃圾掩埋場與資源回收站。
◎平常應有人看守,但現勘當時無人。可見到四、五隻狗在外自由活動(見圖一)。
■完整檢視:過去‧現在-台灣犬貓收容留置所影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