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以前農業局是委外捕犬,清潔隊只處理緊急通報案;目前改由清潔隊負責。
◎捕犬勤務依據:有民眾報案,才會出勤捕捉帶走,不論是路上野犬或家中要棄養的狗都會協助。
◎捕犬作業標識:駕駛清潔隊車輛,車上標示東河鄉公所。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無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台東縣流浪犬收容中心。
■負責單位說法:
◎以前捕犬是農業局負責,當時發放的所謂捕犬獎金其實是給捕犬人員的工資,現在己改為清潔隊負責。有民眾報案,才會出勤捕捉帶走,捕到的狗都會立刻送到台東縣流浪犬收容中心。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請看台東市訪查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