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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縣─大埔鄉
     
     
     

    ■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清潔隊。

    捕犬勤務依據:有人通報並經確認是流浪犬才會捕抓。

    捕犬作業標識:駕駛清潔隊公務車。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民眾沒有。但防治所有說會補助捕犬人員每隻狗100元,不論大小。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先放垃圾場,累積到5-6隻時才送到民雄收容所。

    ■負責單位說法:

    ◎捕到的狗會先放在垃圾場關起來養,累積到5-6隻時再送到收容所,但垃圾場還有一些自己來的流浪狗是沒有關的。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留置所位置:省道3線,由北向南304公里處。從省道3線轉入掩埋場的路口,有幾處用水泥沏成一格格的區域,此處是資源回收分類場。垃圾掩埋場在較山下處,垃圾量看來不多;清潔車及辦公處則在上面(見圖一)。

    場內大約有10幾隻狗,未關籠,自由活動,其中還有帶著幼犬且正在哺乳的母犬(見圖二~五)。

    掩埋場旁另有一處鐵皮搭建的小型養豬場,還有簡易的屠宰設備,無法確定是否屬於清潔隊(見圖六、七)。但明顯不是合法登記的屠宰場。

    圖一:大埔鄉垃圾掩埋場。

    圖二~五:十多隻狗分散躲在掩埋場各處,還有哺乳中的母犬及幼犬。沒有籠子等設備。

    圖六、七:掩埋場另一邊有一處小型養豬場及屠宰設備,不知道與清潔隊有沒有關係?但明顯不是合法登記的屠宰場。

    ■完整檢視:過去‧現在-台灣犬貓收容留置所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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