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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縣─清水鎮
     
     
     

    ■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兩年前是委外捕犬,如今改由清潔隊負責。

    捕犬勤務依據:民眾檢舉才會捕捉,先累積案件,1-2星期抓一次。

    捕犬作業標識:有識別證,沒有制服,駕駛何種車輛捕犬不一定。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無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台中縣動物之家(后里鄉堤防路370號)。

    ■負責單位說法:

    ◎兩年前捕犬作業是委外一人,再由清潔隊一人陪同捕犬;由於是委外,所以委外人員開什麼車抓狗並不一定。現在已取消委外作業,改由清潔隊員抓狗,但仍沒有專用的捕犬車輛,是以清潔隊的車輛支援。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請看后里鄉台中縣動物之家訪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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