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清潔隊。
◎捕犬勤務依據:民眾或民代反應,及上面有交辦,會先去看過,確定有流浪犬聚集後就安排時間捕犬。固定每週五下午捕犬,若無通報就不出勤。
◎捕犬作業標識:駕駛綠色車輛或白色資源回收車。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農業局好像有編預算,但清潔隊到目前還沒有請領過,不太確定。一般民眾捕犬沒有獎金。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先安置在垃圾場的犬舍內,大約一~兩星期後才送到花蓮縣流浪犬中途之家(吉安收容所)。
■負責單位說法:
◎受訪者表示,捕捉回來的狗都會拍照公告。因清潔隊其他業務很多,若無人通報就不會出去捕犬。捕抓的狗會先放在垃圾場,約一~兩星期後才送到花蓮縣流浪犬中途之家,垃圾場除了週三及週日休息外,其他時間都有人在。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留置所位置:瑞穗鄉垃圾衛生掩埋場(台9線264.5公里處,旁有小岔路進入即可看到)。
◎留置所位在掩埋場大門的左邊,約10坪左右,以水泥牆砌成的方形區域,僅在牆邊搭建一小片屋簷,其餘都是露天空地。訪查當日,現場只關了一隻中型狗,左前腳掌受傷,傷口紅腫、見骨。據工作人員表示:「是被捕獸夾夾傷的,但沒關係,傷口會自動癒合。」完全未做任何醫療,讓其自生自滅(見圖一)。犬舍內的水盆有放水,也有飼料,另外還有一個空籠子及可躲藏的圓鐵桶。
◎工作人員表示,並不主動捕犬,因人手不夠,只有民眾通報才會捕抓。
◎掩埋場內另有3隻狗自由行動,其中二隻較親人,另一隻很驚恐地躲在廢棄的車底下不斷吠叫。
在犬舍後方,有一處還養了相當多的農場動物,包括雞、鴨、鵝、火雞等。鵝、鴨是放養,放了幾個空鐵籠讓牠們躲避休息(見圖二);另有一個籠子,關著小雞,數量相當多,還用燈泡給雞取暖(見圖三)。還有一隻豬被圈養在留置所旁,圈養範圍內到處都是污水、蔬果及垃圾、雜物,豬只能窩在角落,沒有活動的空間。這些農場動物應是清潔隊飼養的,不知是自用?或販賣?公務人員佔用公家機關用地、資源,且在上班時間從事非工作項目,主管機關應查明、懲處失職人員。
圖一:犬舍內的狗,左前腳被捕獸夾夾傷,已見骨,但沒有任何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