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清潔隊
◎捕犬勤務依據:有民眾通報才會去抓。
◎捕犬作業標識:駕駛資源回收車,後面放籠子,車身標示芳苑鄉公所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無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先暫放垃圾場籠子內,周二或周四才送去員林收容所。
■負責單位說法:
◎平常處理的大部分是民眾要棄養的狗,清潔隊去協助載走而己,不會在街上巡邏。由於員林收容所很遠,又只有每周二、四才收狗,所以他們也很不愛抓狗,因為很麻煩。收容所不收狗的其他時間,狗會被關在垃圾場籠內,等周二、四才送去員林。
◎送去員林的狗要拍照做記錄,寫清楚在哪裡抓的,公所都要留著記錄。對於能不能進入垃圾場看狗,完全不回答。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留置所位置:芳苑鄉垃圾場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