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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玉里鎮
     
     
     

    ■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清潔隊。

    捕犬勤務依據:除非有人通報要馬上處理,否則都在每個月第一個週一捕犬。

    捕犬作業標識:駕駛公務車。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無。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隔天送到花蓮縣流浪犬中途之家。

    ■負責單位說法:

    ◎受訪者表示,除非有人通報要先處理,否則每個月只安排第一個週一捕犬。因玉里鎮無留置的處所,抓到的狗隔天就會送到花縣流浪犬中途之家,但當天留置在何處未說明。捕犬獎金的制度早就沒有了,民眾抓去中途之家也沒有獎金。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留置所:受訪者未說明。

    請看吉安鄉訪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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