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清潔隊。
◎捕犬勤務依據:除非有人通報要馬上處理,否則都在每個月第一個週一捕犬。
◎捕犬作業標識:駕駛公務車。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無。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隔天送到花蓮縣流浪犬中途之家。
■負責單位說法:
◎受訪者表示,除非有人通報要先處理,否則每個月只安排第一個週一捕犬。因玉里鎮無留置的處所,抓到的狗隔天就會送到花縣流浪犬中途之家,但當天留置在何處未說明。捕犬獎金的制度早就沒有了,民眾抓去中途之家也沒有獎金。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留置所:受訪者未說明。
◎請看吉安鄉訪查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