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清潔隊。
◎捕犬勤務依據:有民眾通報才會處理,一個月大概抓二~三次。
◎捕犬作業標識:駕駛資源回收車,人員有工作證。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無。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每週四送到花蓮縣流浪犬中途之家(吉安收容所)。
■負責單位說法:
◎受訪者表示,有民眾通報才會捕捉,一個月平均約捕捉二~三次,抓到後都會送到吉安鄉收容所,因吉安收容所有排定各鄉鎮可以送狗去的時間,豐濱鄉是在每週四早上,所以會儘量在週三捕犬,週四送去。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請看吉安鄉訪查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