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清潔隊
◎捕犬勤務依據:以民眾通報為主,但有時也會巡邏。
◎捕犬作業標識:駕駛資源回收車,人員穿清潔隊背心。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無。受訪者表示,民國94年曾文溪畔發生野狗咬死老婦人事件,當時縣長曾經公布二週內抓到狗,每隻幾百元,這只是暫時解決方案,後來沒有再發獎金了。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暫放清潔隊守衛室,隔天就請環保局派人送去台南縣流浪動物保護之家(台南縣善化鎮東昌里東勢寮1之19號)。
■負責單位說法:
◎有民眾通報才抓,通常是會傷人的狗或是整窩的小狗才會去捕抓、帶回,由於清潔隊沒有足夠空間,抓到的狗通常是關在鐵籠放在守衛室,隔天就請環保局派人送去善化的流浪動物之家。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留置所位置:清潔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