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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縣─龍井鄉
     
     
     

    ■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清潔隊

    捕犬勤務依據:有人報案才會抓,不會主動巡邏,因為狗抓不完,也很難抓。

    捕犬作業標識:駕駛垃圾車。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無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龍井鄉垃圾場(龍昌路32號)或后里收容所

    ■負責單位說法:

    ◎若有抓到狗會送到垃圾場野放,不會餵食,讓狗自己去吃廚餘或翻垃圾。有時候環保局會要求要抓幾隻去動物之家,這時他們就會將某天抓到的狗直接送到后里收容所去。問受訪者為什麼環保局會有這種要求,她說並不清楚,可能是要交差吧。垃圾場開放時間:每周一至五,8-17時。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垃圾場位置:隆昌路32號。火力發電廠對面。

    約有20-30隻狗,分散在垃圾場各處,大部分都有皮膚病。守衛表示,這些狗並沒有人照顧。垃圾場內有很多廚餘桶,可能就是這些狗的食物來源。

    圖一~四:將捕抓到的狗野放在垃圾場裡任其自生自滅!

    ■完整檢視:過去‧現在-台灣犬貓收容留置所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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