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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栗縣─後龍鎮
     
     
     

    ■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清潔隊。

    捕犬勤務依據:檢舉案件先向農業課登記,再由清潔隊安排時間抓狗,通常不會主動巡邏,有人報案才抓。

    捕犬作業標識:駕駛清潔隊的藍色貨車,車上放籠子,車身標示後龍鎮公所,捕犬人員穿清潔隊背心。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無。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後龍鎮垃圾場簡易留置所。

    ■負責單位說法:

    ◎檢舉流浪狗由農業課受理登記,再由清潔隊派人出勤捕犬,捕到後直接送到垃圾場,關在籠子內一直養著,看有沒有人認養,沒有就一直養,若收容滿了也不會處理,因為很多狗自己就會病死了。若要到垃圾場找狗,去之前需先打電話到清潔隊找負責管理簡易留置所的人。留置所開放時間:週一到週五8:00-2:30。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留置所位置:位於台61線約95至96公里,過後龍溪的橋下。從後龍往海寶方向走到底,右轉沿鐵路往竹南方向走,約第2個平交道旁有土地公廟--「福德宮」,過平交道,沿台61線邊小路進入。是一個清潔隊的停車場。

    在停滿清潔車的場內,可以看到舊狗籠2、3個,但當天沒有看到狗(見圖一、二)。一位非常不友善的中年男子,不斷罵我們「來這裡找什麼狗,狗都被抓去殺來吃了……」問他:「是抓來這裡的狗會有人殺來吃嗎」,他則不正面回答,只不斷辱罵我們。

    圖一、二:幾個爛狗籠,放在清潔隊內,就成了留置所!

    ■完整檢視:過去‧現在-台灣犬貓收容留置所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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