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捕犬:
◎負責捕犬單位:清潔隊
◎捕犬勤務依據:以檢舉案為主,沒人檢舉時就會去巡邏。
◎捕犬作業標識:駕駛黃色發財車,車上放狗籠,車身標示新店市公所,另有制服,但不一定會穿。
◎是否發放捕犬獎金?如何「計價」?:無
◎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新店市收容所。
■負責單位說法:
◎收容所開放時間周一至五上午8點到下午3點。
■關於犬隻被捕捉後的去處--帶你到現場:
◎收容所位置:新店市安泰路235-3號。
◎新店收容所的位置在山區,離市區約15-20分車程,路很小,以前路況更不好,現已鋪上柏油路。未到收容所前有一間小辦公室,是員工休息處,也是訪客登記處,辦公室旁往收容所的路,竟還用鐵鍊圍起來,禁止外人進入。
◎訪查當日,工作人員正用發電機抽取地下水以清洗犬舍,發電機的聲音非常大,許多狗都顯得緊迫。犬舍可分為三大區,整體而言通風良好、光線充足。進大門後右邊為公狗區,約10坪,當日見到約關7-10隻狗;左邊為母狗區,空間更大,關了約20多隻;在走道上另有幾個大鐵籠,裡面有母犬與幼犬。由於地面是以磨石子鋪成,清洗後看起頗乾淨,但卻很滑。而以強力水壓沖水清洗的結果,大狗都被濺的一身濕,幼犬更是全身都濕透了。當日看到有一籠幼犬約十多隻,工作人員表示是民眾棄養的。
◎工作人員表示:民眾不可以拍照,若要拍攝,必需向公所申請,且必須等他們清洗完犬舍後才能拍照。──如此警戒森嚴,讓人覺得收容所不僅是監獄,還是「見不得人」的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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