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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漁民主動通報並救傷鬼蝠魟 保育組織呼籲台灣社會共同促成野放鬼蝠魟美事 呼籲政府盡速召開「大型海洋生物」保育與學術研究策略會議

2017.04.17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共同聲明】

今(2017)年2月16日一尾體寬達2米6的成年鬼蝠魟,游入花蓮七星潭海域附近的定置漁場。漁民於起網發現後,立即依據去(2016)年7月漁業署公告施行的「鬼蝠魟漁獲管制措施」,主動向漁業署通報。且在發現鬼蝠魟於進入定置漁場前,左側頭鰭已遭流刺網纏傷後,決定將其送往台東水產試驗所療傷。當時許多媒體大幅報導「花蓮第一起通報的鬼蝠魟,將在療傷後進行野放」,讓許多關心海洋生物的民眾感到振奮!並期待鬼蝠魟早日復原、回歸大海!

 
然而隨著這尾鬼蝠魟傷勢已趨復原,得以回歸大海悠遊的期程卻充滿變數!近日一篇「全台唯一飼養成功鬼蝠魟現在很會這招」的報導指出:該尾鬼蝠魟經過1個多月調養,狀況很穩定,每天可吃10到15公斤南極蝦,未來不排除由大型水族館展示,供民眾了解海洋生態。而經保育人士追蹤,所得消息亦是:這尾鬼蝠魟可能不會被野放回大海,而是被轉賣到國外或國內的水族館展示。
 
因過度捕撈及棲地破壞,鬼蝠魟已被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列為「易危物種」(VU),同時也是「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二的物種。但台灣目前尚未將之列為保育類。
 
鬼蝠魟是一種性情溫和的大型濾食性軟骨魚,以浮游動物為食。和鯊魚一樣,性成熟速度緩慢,通常母魚2到5年才產一幼魚;一生最多只生16隻幼魚。
 

任何一個生命個體對海洋資源保育都彌足珍貴!為促進漁民支持海洋保育同時也可兼顧生計,兩會公開呼籲業者,野放該尾鬼蝠魟。所需經費,兩會願意發動大眾募資;同時彌補學術研究資金之不足,包括:購買衛星標進行標記,提供後續追蹤與研究等。以開創漁民生計、科學研究與動物保護多贏局面

(圖片作者:JennyHuang  授權協議: Creative CommonsAttribution)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與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於2017年1月6日曾發表共同呼籲,要求漁業署研擬相關配套措施,逐步公告禁捕「鬼蝠魟」、「巨口鯊」、「大白鯊」及「象鮫」。鑒於漁業署刻正研議禁捕公告,以及針對台灣今年已發生數起鬼蝠魟誤捕事件,及未來大型海洋生物保育及資源管理方針。兩會再度發表共同聲明,訴求如下: 

一、 請漁業署盡速召開「大型海洋生物」學術研究暨保育策略會議,確認台灣保育及研究方針。

去年7月漁業署開始實施「鬼蝠魟漁獲管制措施」,為保育鬼蝠魟資源踏出第一步。但僅規範漁業人或漁業從業人員於一天內完成通報,供漁業署指定學術單位進行科學採樣及蒐集生物學資料,否則可依漁業法處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漁民完成通報後,即可拍賣及利用魚體。
 
從漁業署統計得知,光是「鬼蝠魟漁獲管制措施」公告施行當月(2016.7.1~7.30),便有13尾大洋型鬼蝠魟遭捕獲。今年1月又有高雄漁民捕獲兩尾重量共超過1,000公斤的鬼蝠魟,對管制措施毫不知情,於漁港當場宰殺販售,因未通報而遭漁業署裁罰。同月台南也捕獲一尾600公斤鬼蝠魟,漁民於通報後,漁業署指示「沒有學術需求」,因此被當場宰殺販售。
 
也就是說:漁業署對於通報後的目的並不清楚,沒有進一步提出通報管制措施後續的保育或研究、經營管理方向。若以「保育」目的來說,漁民通報後應有交易對象或交易目的的限制,活體與死體也不可同等視之,死亡個體可供生物採樣,但若是活體,則應交由學術單位採樣後,積極進行標示野放,以維持野外易危個體數量。
 
此外,漁業署亦沒有編列足夠經費支持學術單位進行更詳盡的研究規劃,包括:了解生物出沒熱點、生物洄游路線、生物資源多樣性之監測與評估、生物觀光潛力評估等研究。
 
總之,若漁業署對通報目的及後續計畫並不重視,將使通報措施淪為形式,對於大型海洋生物的保育及漁業資源管理毫無助益!
 

二、為使漁民落實通報,兩會呼籲在擬定鬼蝠魟、巨口鯊、大白鯊、象鮫禁捕政策前,盡速召開與漁民、學術單位、保育團體等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政策溝通,建立通報的配套措施,以利漁民願意配合!

保育珍貴海洋生物是全民的責任,不該單由漁民承擔。如何讓漁民願意落實包括鯨豚及上述珍貴物種的通報計畫。必須要有相關配套作為。
 
研究會日前曾致電漁業署承辦人員,希望在公告「禁捕鬼蝠魟、巨口鯊、大白鯊、象鮫」前,依民主社會促進公民參與之精神,邀集漁民、學術單位、保育團體等相關利害關係人進行相關配套之會議討論,以建立通報配套措施,讓漁民願意配合通報,並建立活體標記與野放制度,以避免交易或捕殺趨向暗化。請漁業署盡速召開!

三、任何一個生命個體對海洋資源保育都彌足珍貴!兩會感謝定置漁場主動通報並協助鬼蝠魟療傷,呼籲台灣社會共同促成野放鬼蝠魟美事!

目前還在台東水產試驗所的這尾鬼蝠魟,因漁民已依法完成通報,且在發現鬼蝠魟受傷後,願意協助送往台東水產試驗協助療傷,十分值得肯定!兩會敬表謝意!目前法律允許漁民可自行拍賣與利用魚體。
 
但任何一個生命個體對海洋資源保育都彌足珍貴!為促進漁民支持海洋保育同時也可兼顧生計,兩會公開呼籲業者,野放該尾鬼蝠魟。所需經費,兩會願意發動大眾募資;同時彌補學術研究資金之不足,包括:購買衛星標進行標記,提供後續追蹤與研究等。以開創漁民生計、科學研究與動物保護多贏局面。

延伸閱讀

[ 2017/01/06 ] 呼籲漁業署研擬相關配套措施 逐步公告禁捕「鬼蝠魟」、「巨口鯊」、「大白鯊」、「象鮫」

[ 2016/08/26 ] 海洋哺乳動物的家在海洋,不是任何人造水缸 肯定屏東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的反省、面對與承擔